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成果文库管理细则(试行)
时间:2016-11-20
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
成果文库管理细则(试行)
为集中推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研究成果,充分发 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引领示范作用,推动学科体系、学术 观点、科研方法创新,特设立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文库(以 下简称成果文库),并制定本细则。
第一条 申报成果须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最终研究成 果,成果文库坚持公开申报、公平竞争、专家评审、择优出版的原则。
第二条 申报条件:
1.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;具有前沿性、开拓性、创新性,体现较高的学术研究水准;
2. 申报成果为已经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、专题论文 集或研究报告。教材、译著、论文、工具书、资料汇编、普及性读物、 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;
3. 经专家鉴定获得良好及以上等级;
4. 成果字数不少于 20 万字,最多不超过 80 万字。
第三条 成果文库每年组织申报一次。
第四条 市社科规划办对申报成果进行初审,对符合条件的成果组织专家评审。
第五条 市社科规划办对入选成果文库的结果进行公示。
第六条 入选成果申报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专家意见修改成果。
第七条 成果文库出版:
1. 所有入选成果文库的成果均由市社科规划办指定出版社统一出版;
2. 每项成果根据字数给予出版社一定出版补贴,一般每 10 万 字补贴不超过 2.5 万元。对重大集成类等出版费用较高的成果可酌 情增加补贴额度;
3. 成果文库统一标识、统一规格、统一版式、统一印刷;
4. 成果正式出版后,由市社科规划办向项目负责人颁发入选成 果文库证书。
第八条 市社科规划办严格执行北京市有关财务制度,加强 成果文库出版资金的管理。
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。